精选非同小可的读音92句
非同小可的意思和造句
1、非同小可比喻什么动物
(1)、那么,民粹主义是什么呢?坊间最近有英人保罗·塔格特的《民粹主义》中译本,书后附有参考书目,颇资索引。简而言之,英文的populism一般译成民粹主义或者平民主义。牛津英文字典对民粹主义的解释是,“声称代表民众利益的一种政治”。基本上,它原本是相对于精英主义、专制主义和权威主义而言的,是一种声称代表普通人,即为大众、为人民的利益而进行政治的取向。因此,民粹主义不仅是同精英政治相对立的,也是与上述英式政体格格不入的。
(2)、这次车祸非同小可,我们要不惜一切代价处理好。
(3)、貌合神离→离乡背井→井蛙之见→见仁见智→智勇双全→
(4)、(英语):inordinateambitions;animproperthought(desire);
(5)、美国虽然国家实力没问题,但民主和共和d两d的号召力就差远了。一则,两d都没有明确的d纲,没有明确的政治纲领,这决定了两d都缺乏明确的政治目标;二则,两d都不能长期执政,如此就不能保证政策对国家的长期可持续影响,而且政d本身的政策运作也更加趋向于实用性而非长远的战略性,这就决定了两d自身开这样的会对自己没有意义,对别的国家的政d也没有意义。
(6)、从西学传统来看,古典自由主义并不排斥精英政治,他们认为关于人世的治理,人类理性的有限性无法控制这样一个整体,在此情况下,需要将大众的声音、精英的运作和贵族的风格结合在一起。据说,比方说英国的治道就体现出了这种风格。它的元老院或者说上议院展现贵族传统和皇室意志,而下议院是民选的,发出大众的声音,政府包括整个的文官系统体现为一种精英的运作。所以储安平曾经说英国的这种政体比美国政体要好,就是因为它把这三种力量统整合在一起。
(7)、我个人认为,这句是暗指贾家在当时的权政界很有地位。你看,白玉和金马,这应该是寓意达官贵族,以及一些当时有名望的文人墨客,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行为正派的上等文艺界人士。呵呵。好好笑。
(8)、由此,他逐步推导出自己的法律概念,即法律是人的行为的秩序,是一种规则体系,并经此网罗,而成为秩序本身。既然如此,其效力如何呢?随后作者以整整十章的篇幅,逐一解答由此衍生的各个论题,而无一不是围绕着法律是有效力的规则体系,法律规范乃是有等级的秩序这一核心命题来展开。
(9)、恰当的做法不是求助即刻的立法,一种人为的举措,而是不避琐屑,为此立法预作铺垫,即促使社会转型,转到那一刻,法律自然呼之即出。这就是该书的基本命题和问题意识。换言之,从具体专业角度看,将“应否法典化”转化为“法典化的前提为何”,是萨翁展开论战的基本策略。
(10)、民粹主义希望建立一种大众主权的简单化政治,倾向于常识性的政治解决方案,充斥着对于精英政治的怀疑,所谓“阴谋论”是它的一个重要理论支撑,也是它的一个极为敏感的心理死结。民粹主义将政治合法性的源泉唯一性地限定在大众的呼求之上,并且以此作为政治理念和政府管理的合法依据,甚至于有意识地利用这一点作为政治操纵的策略,以追求自己的政治利益。
(11)、(拼音)[shēngsǐyōuguān)。
(12)、下列各组词语书写全部正确的一项是( )。
(13)、你要反驳他,朋友,可以!但是你要从头反驳。从何时何处开始反驳?以康德而言,即须从他第一部著作开始反驳,而前提则是先要消化“三大批判”。这也就是说,如我辈一般常人终其一生,皓首穷经,理解尚且不遑,况乎反驳?所以一定是上智之人,专门的研究家,庶乎能够,也才敢于反驳。
(14)、D.阅览室的墙上挂着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15)、“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这是说王熙凤的娘家,也就是贾宝玉的亲姥姥家。
(16)、很有意思的是,凯尔森是从厘别“法与正义”的关系入手来解答法的概念的,认定“法的科学必须同正义的哲学明确区分开”。——请注意,作者于此使用“科学”与“哲学”两词来分别状述法学与哲学,愈加说明所谓纯粹规范与纯粹法学真的不过是起源于近代早期的科学崇拜的社会研究领域的余孽罢了,这是理解他为何标榜法律和法学不涉价值的重要线索。
(17)、读其文章,想其心思,环视人世,可知法律人对于社会大群的人世苦难和一己人生的生命困境,也是体会多多。其文长短句杂陈,常常溢出法律人的培训所限定的风格,毋宁更多一些文学性的表达。——谁说法律从业者一定都是些沉闷无趣的家伙!
(18)、所以,并非一定说必读康德,而且因为你要读康德,你要去读“三大批判”,而此生有涯,学也无涯,怎么能用有涯之生去穷尽无涯之知识呢!但是,作为学位本身所当含有的知识与学术内涵,一定量的经典阅读,却是应当而且必需的。总体来看,现在我们读书,好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
(19)、我们诵读萨维尼的著作,初觉其难,稍后谓深,再读而豁然,而必会感受到,其言其著,结构严整而宏大,时间之纵深与体系之周纳,同时呈现。它们似乎不是在讲述规则,而是在构建规则,设定人间秩序,充溢着启蒙以还理性主义的自信,深蕴于历史主义的使命感,而实质却为不可救药的浪漫主义。
(20)、不过,如果把读书完全看作是一种负担,而没有理性的欣悦,完全没有所谓一卷在手,今古对话这种“灯下时分,午夜场景,我心翱翔啊”等等的体验,我想那读书是很苦的。——此时发出“读还是不读,这不是一个问题”的感喟,也谈不上什么大不了。可是,一国“读书人”都无孔子的“学而”情性,岂不是很悲哀吗?——而且,“后果很严重!”啊!
2、非同小可的读音
(1)、总括而言,对于经典的解读,大致需要做五件事,换言之,至少需经历以下五种进境:文本解读、语境分析、意义阐释、风格赏析和谱系定位。这便是我今天想给大家介绍的要点。下面结合一些阅读过的作品,逐一作出说明。
(2)、关于两大法系体制下的法律教育问题,我有些个人的看法。“兄弟在英国的时候”,曾经有过几年普通法体制下的学习经历,而且,我出国前一直在法学院打工,有将近十年的教龄,此前并有七年的法学院受教经历,所以对于中国法学教育的大概的流程不是了解不了解,而是亲身参予者。我想告诉学弟学妹们的是,普通法走到今天这一步也是没有办法的。
(3)、重要之中最重要的事物或事情,形容某件事或事物非常重要。
(4)、而“法论”中又分为静态法和动态法两部分,自“静态法”到“动态法”,逶迤而下,步步为营,层层贯通。对于法的概念、标准、规范的解析,“就事论事”,标榜不涉价值,道地的“分析法学”套路;将这些概念、标准和规范向外延伸,推广到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法,即所谓国际法的领域,表明凯氏对于自己法的概念的广延效力的自信,同时也是作者有意求得体系上的周延。
(5)、③黄果树瀑布虽不如庐山瀑布那样长,但远比它宽得多。
(6)、D.伯伯家养的鸽子,尖尖的嘴巴,红红的眼睛,漂亮极啦!
(7)、在《自然法权基础》中,费希特开篇就讲自然法的五大定理。其中第一定理就给大家揭示了一个问题,即我们所讲的自然法的定理是“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所存在的世界中发生的,也只是在此才具有合法性。在“无限的理性存在者”所存在的世界里,是不存在这样的定理的,或者说“无限的理性存在者”本身是我们“有限的理性存在者”所无法探知的。
(8)、事实上,如果考虑到这是人类向象征主义和书写迈出的第一步,那么这些未经事先处理的图案可能就和那些奔腾的马匹和扭打的犀牛壁画一样非同小可。
(9)、对此,现任教于美国罗文大学的王晴佳教授即已指出,费氏在中国游学和学思酝酿之际,曾与民国年代一批不可救药的秉持直线历史进步观的现代化论者过从甚密,所谓“挑战-反应”模式,与蒋廷黼、胡适之、丁文江诸公对于中国近代转型的诠释,“不无相似之处,甚至可以说是受到了后者的启发。”
(10)、张师,王某有个不情之请,希望张师能够答应。
(11)、(语出)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二》:“不情之请,惟君图之。”
(12)、正是基于这种因素,当中共召集120多个国家200多个政d一起开会共商世界发展大计的时候,他们就都来了!
(13)、(语法):动宾式;作谓语、定语;指事关重大
(14)、第二个引申命题:俗世的真实与绝对的本体之间的紧张。经由解读文本,分析其语境与命意,我们还可以说,卡多佐经由司法所追求的人世间凡人俗务的真实,与他同样也是通过活在司法程序中而体悟到的超越的、绝对的本体之间,存在着永恒的差距。
(15)、人在那时似乎没有那么狂妄,只是到了后来才开始狂妄起来。狂妄到什么程度?狂妄到比方说“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比方说“用十年时间建成世界一流大学”啦,还比方气急败坏地划分“阶级阵线”,嚷嚷“要么是敌人,要么是朋友”等等,与“今夜我是美国人”有一拚。这是题外话。
(16)、(出处): 三国·魏·曹植《七启》:“隐居大荒之庭,飞遁离俗。”
(17)、情形常常是,一旦有事,需要付出,“文人”还是文人,或者说即刻还原为文人,辄以道不同不相为谋作壁上观,尽管甩手而去。可现实总需有人承当,无法甩手不管的。坚忍地担承,于守护原则的日常践履过程中,点滴地改变现状,需要的是默默无闻的奉献。无风头,有担承;少报偿,多委曲。理性而负责任的现代知识分子,区别于所谓文人之处,正在于此。
(18)、B.贝多芬花了一夜的功夫,才把刚才弹的曲子:月光曲记录下来。
(19)、(释义)不为小事所约束。多指不注意生活小事。
(20)、译文:况且他也是身为王爷,很突出,不同于一般。
3、非同小可可以形容人吗
(1)、必须引起注意的是,中译本在几个非常关键的命题上,也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误译。以下举要说明。
(2)、诸位可以看到,费氏的进路是一种有效的将问题悬置,使你避免在终极问题上受到攻击的论证方式。就像中国古代的桐城派讲解文章写法,意谓到了已经将话说绝,无法再予解释的时候,或者受到对方的驳讦而无以正面回答之时,就以一首诗、一句谚语或者一个比喻来做结。
(3)、无论你学什么专业,法制史还是其他部门法学,按照学术训练的常规和知识增长的一般流程,在修读硕士、博士学位阶段,尤其是在博士生研修阶段,除了各自领域的专业文献,对于已有定评的经典著作,我们都是需要阅读,也是必须阅读的。是否修读过这些经典,是该种学位本身是否具有此等学术含量的标尺之一。凡此人类智慧,呈现为既有的知识、理论和思想文本,我们于人生的此一阶段集中精力去解读和把玩,是我们未来学术发展的基础,而成为我们个人学思发育的氤氲之所,我们自家理论成长的出发点。
(4)、总的感觉是,在普通法世界的法学教育体制下,经过三年或者五年的学习,可以获得对于此种法制的大致了解,很多东西必须要在实践中去印证,推翻或者是深化,经过两年的学徒,五年的见习,最后获得一个律师资格。实际上,近些年来,不少普通法的教科书采行大陆式的通论形式,不仅在于浓缩法律知识以便于传授,而且在于将知识体系化、系统化,从而方便接受。
(5)、A.长城像条巨龙,在崇山峻岭之间弯曲盘旋。
(6)、• 不对,过失:痛改前非。文过饰非。习非成是(对于某些错的事情习惯了,反认为是对的)。
(7)、有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与你的提问有关。在西方英文世界,对于中国法律,尤其是中国传统法律的研究,瞿同祖先生的《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是引用率最高的。
(8)、(6)今日在下有个不情之请,希望萧先生能够成为我族的客聊长老。
(9)、但是,此种过程本身即为一种历史积累的长时段,而且以历史积累为前提,否则欲速不达,甚至反而摧毁民族国家的政治基础。在萨维尼看来,当其时,通过法典化来实现国族范围内的法律统其结果可能是恰恰延缓了民族国家的政治统一过程。
(10)、就全部的人类智慧而言,伟大的经典犹如思想的触须,也就是在无知之幕上扎了一个针眼,天光由此透入,隐约照亮我们的心田。无数的经典,即扎下无数的孔,我们的心由此可能接近澄明。这是阅读经典的第五种进境,也是第五重境界。
(11)、『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蒋自强等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余涌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亚当.斯密:《道德感情论》,(日)水田洋译,岩波书店,2003年版。』
(12)、 (③)(德)约阿希姆·吕克特:“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法律方法与法律现代性”,系作者提交“法理学与法律现代性国际研讨会”论文(清华大学法学院2005年4月1日)。
(13)、别以为自已的步伐太小,无足轻重,重要的是每一步都踏实得稳,这样才能走向成功的康庄大道如果你想成功,就要肯为此尽心尽力,走好每一步,那你的梦想就一定不会落空。
(14)、构成德沃金这一文本的语境的一大特征,乃是将“我”前置为赫克勒斯(希腊神话中的大力神),直接天天打理案件的法官——一个孤独的英雄。作为当事者,他参与了法律的运作,甚至就是立法者本身,并据此来昭示法律为何。我们可以看出,德翁于此采取的是内在的而非外在的视角这样一种叙事姿态。此种德沃金的“内在视角”,即其叙事姿态。
(15)、东海龙王(这个人极爱收藏宝物,品味甚高,单是从孙悟空搜刮走的定海神针就可见一斑。)他老人家一直没找到自己满意的白玉床,想来想去只有去麻烦金陵的王家。(由此可见,王家不止有富甲一方,其家族权势非同小可!连海底的王都去请教他。呵呵)
(16)、再向外推一层,我们可以看到,他这里并涵蕴有对于批判法学的解构主义立场的回应。他不是在批判法学或自由法学的语境里面来解构普通法的法律图景,而是通过进一步的深入来建构普通法的图景,并且通过说明普通法能够被建构的内在机制来回应前面所说的解构思潮。
(17)、A.今天,我想跟大家谈一谈“合作”的话题。
(18)、(近义词)非同小可、生死存亡、生命攸关、大敌当前、燃眉之急、危急存亡。
(19)、丝恩发怨→怨气冲天→天罗地网→网开三面→面目全非→
(20)、以上种种,就是我要和诸位探讨的阅读经典的第一重进境。
4、非同小可造句子
(1)、其间有一个过渡,即民族国家。这是现代社会每一政治公民、每一政治共同体都无法回避的,竖立于我们上方的法律屋顶和政治屋顶。这个文本告诉我们,立法-制宪权需要有一个主体,民主政治同样指向一个主体,乃至于法律解释也需要一个主体。
(2)、一个直白的道理似乎并没引起大家的注意,那就是如果因为要从事“司法实践工作”,因而无需读经典的话,那么,我要说,正是因为从事“司法实践工作”,何必花费时间和金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呢?特别是读博士学位,纯粹是浪费。从事“司法实践工作”,本科学历和学力足够了。
(3)、(释义):没有它并不轻些,有它也并不重些。指无关紧要。
(4)、回到这封信。胡适之先生是“五四”以后把深奥的道理平常地讲出来的通人,唐德刚先生有言,乃师是文史哲宗教社会政治皆通的近代中国文化史中的“一座大山”。不过,宾四先生说,胡适的文字“本极清朗,又精劲有力,亦无芜词,只多尖刻处,则是其病”。
(5)、例如,哈特《法的概念》中的最后一章是国际法,重复的是十九世纪的命题,即民族国家之为一个法律意象,以及用法律的理性来驯化人为的制度,防止制度作恶,防止作为制度集大成的民族国家在现代民主自由共和体制下可能会蜕变为它的本意的敌人的矛盾性。
(6)、功德圆满→满腹狐疑→疑神疑鬼→鬼使神差→差三错四→
(7)、试看今日台岛的族群矛盾,即有民粹主义的影子。奥地利、法国、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右翼政d,赤裸裸的或者小心翼翼地操弄民粹主义-民族主义话语技巧,出入于反移民、种族主义行动之间。而当今中国大陆的一些标榜自由主义的人文知识分子,无视具体问题的复杂性,置制度建设以调查研究为先导等等技术性要素于不顾,动辄诉诸民粹主义,虽然博得掌声,也具有在威权政治与商业利益共谋时代打开一扇窗口透气的积极作用,但却有可能不幸沦落到“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尴尬境地。
(8)、特别是当他们都充分理解19大精神之时,中国的发展理念、政治价值观念、治国理政和共同治理世界的理念,都会逐渐深入其心。
(9)、当然,目前这场危机的中心---金融业就算不是无与伦比的也是非同小可的,因为它是经济的.命脉。
(10)、诸位,这一个案,或许算得上经由阅读文本,发挥“意义阐释”功夫而追索出“意义”的例证。当然,这是“我”个人的运思结果。正像你“个人”、他“个人”的独特运思,可能会产生相同甚至不同的结果。
(11)、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的“谱系定位”,从接受者的立场观之,最后沉淀于脑海和心田的实是一种“意象”。
(12)、答:你提的这个问题非常专业,我根本无力回答,因为我没有做过真正法制史意义上的研究,对于史料真伪的辨识、类如古典今典的问题,我真的没有办法回答。的确,读古人书,先领会其意,才能欣赏其义,而读书必先识字,厘清自己所领会之意是否即古人之意,乃是首当其冲的考验。
(13)、(释义)小可:寻常;一般。不同于一般的小事。形容事情重要或情况严重;不可忽视。也指人的学问、本领不同寻常。
(14)、 你身在敌营,遇事要小心谨慎,不可马虎大意。
(15)、班布尔先生吃的这一惊非同小可,挨的这顿打也真够瞧的.
(16)、见多识广→广开言路→路柳墙花→花遮柳隐→隐姓埋名→
(17)、这时候,我们看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经过文本解读、语境分析和意义阐释这三步工夫以后,这时我们获得的这本书的内容、意义和意象,当然就是这本书的,又似乎已经不是原来的书了。“原来的”书所具有的文本结构和意义是固有的,是这个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也是这本书所蕴涵着的。可是后来我们发现,有一些人进行阐释,这些阐释是附着于文本的派生意思,我们阅读阐释者和阐释的文本本身,又增加了我们的理解,这个时候我们获得的是第三重的意义。
(18)、A.“三人行必有我师焉。”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是孔子的名言。
(19)、如果一个姑娘想嫁富翁,那就不是爱情,财产是最无足轻重的东西,只有经得起别离的痛苦才是真正的爱情。
(20)、以上只是笔者在对照阅读斯密的《道德情操论》一书时,发现中译本翻译的部分错误。有些翻译仅仅是不确切,而没有根本性的错误,这里都略去不提了。但是提出来的问题确实不能说是小问题。
5、非同小可怎么造句
(1)、参会的120多个国家、200多个政d会打心眼里感兴趣,并且对这样的价值观和目标感到服气。
(2)、 小时候,对雷歌一点都不懂,只觉得舞台走走动动,唱唱念念,很好玩。长大后,逐渐明白,舞台里是有故事的,人间的喜悲哀乐,尽在那些唱唱念念之中。让你笑得前俯后仰,开怀大笑,也能让你一瞬间泪流满脸,激发了你爱恨分明,也能让你充满英雄斗志。 文生英俊多悲惨,正旦漂亮多怜爱,杂仔杂婆总来牵线,这些都是戏剧最常出现的剧情。虽是如此,但每一本戏都能让人流连忘返。特别是杂仔,唱念口白,天文历史人情百态样样能,说得你笑也说得你哭,让你刻骨铭心。 最让人心动的场面,就是台上哭悲惨,台下那些缘分作弄人,莲花正旦演唱《為何好女人偏偏遇不到真爱》,作词:东方龙!也跟着流眼泪,触景生悲。小孩子不懂,总会说:“谁谁奶奶看戏看哭了罗,我见她擦眼汁”。我们的雷剧雷歌,是我们雷州人的文化遗产,做为雷州人,我们要好好地喜欢它发扬它
(3)、这次大会名为“中国共产d与世界政d高层对话会”,由中共中央对外联络部牵头组织,主题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同建设美好世界:政d的责任”。
(4)、印度和中国同属于金砖国家,也是近邻,双方经济的互补性很强,加强两国的经济合作对双方来说都是十分有利的事。两国对抗不但损害了双方的关系,对于地区的稳定发展也非常不利。正是看到了这一点,两国关系在经历一时的紧张之后,迅速改善,特别是4月份印度总理莫迪到到访中国,更进步一步加深了对中国的了解。两个月后的6月9日借参加上合峰会之机,两国元首再次在青岛会晤,双方的互信进一步提高,这次会面莫迪就表示印中合作对世界和平繁荣至关重要。
(5)、印度内阁安全委员会在2013年7月批准组建一支9万人的山地打击军,预算达6000亿卢比(约合587亿元人民币),建成后部署在东北部与中国的交界地带。这是印度第四支山地打击军,也是印度唯一一支在山区丘陵地带执行攻击任务的部队。印度媒体甚至妄称,这支部队赋予印度对中国西藏地区发动攻击的能力。然而就是这样一支印度上下寄予厚望的部队,却面临着流产的命运。这既反映了印度其实根本没有必要成立这样一支部队,同时也反映了印度的确是没有钱了,本来在军费投入上印度在全世界都是出了名的大方,如果不是真的没有钱了也不会半途而废。
(6)、的确,在分析了文本和语境以后,不免会问它果真孕育于这一语境吗?倘若真是基于此一语境,那么,它透露出作者怎样的命意?我们从此意义中又能获得什么意义?所以,读书的第三重进境乃是基于文本和语境分析,进而阐释其意义——固有的意义与接受者赋予的意义,文本明示的意义与读者阅读过程中触发、引申的意义,不言之言和微言大义,等等。只不过这不是“平坦路”,而是又一“险处”。
(7)、要说贾家,说真的,人家的庭院雕兰玉砌,厅堂是用华美的玉石建筑的,就连装饰马也是用黄金制作。
(8)、所以,现代民族国家在凯尔森的语境里不仅仅是法律拟制出来的实体,同时它是一切法律最后得以从理念形态进入“法在行动中”、实现法的效能的真正的主体,也是国际法视域中合法性的最高代表。也许,它也是后来被哈贝马斯渲染为“媒介”的那种组织。而这一切,均出入于法的规范及其等级这一命题。——这是本书的基本义理结构,也是它的问题意识。
(9)、C.幸福——痛苦 踏实——浮躁 异常一—正常 允许——拒绝
(10)、即使最无足轻重的今天和最无足轻重的昨天相比,也具有现实性这一优势。
(11)、去年我在法理学课上布置同学们分析两则真实的案例,作为期末考试。好几位同学借助哈耶克关于规则的“内生”与“外生”原理立论,解释刻下中国经由法律移植以致于“有法不依”的原因,是一个很好的尝试。的确,如果要做专业的高深研究,借用一种理论,有助于“照明”材料,将散落的主题串联起来,但也可能流于生搬硬套。就此刻在下谈论的主题而言,要求的还是先做足材料的功夫,然后再尝试用某种理论“照明”不迟。毕竟,材料是基本的,材料不足,理论也掩饰不住内容的虚空。
(12)、班布尔先生吃的这一惊非同小可,挨的这顿打也真够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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