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韩非子的思想哪些在今天依然具有价值和意义142句
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在哪个国家实现
1、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在哪个国家实现了
(1)、不过统治集团中不只有君主一个人,还有许多大臣,他们参与政策制定、行政管理。这些人万一动了坏心眼儿,很容易给君主带来大麻烦。为了帮助君主驾驭臣僚,韩非拿出第二件法宝,叫“术”。
(2)、韩非子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
(3)、第关于孟子的思想。孟子是儒家学说的进一步完善者。如果说孔子打好了儒家学说的地基的话,而孟子则是基本上建立起了儒家的大厦。
(4)、提到法家,我们会把它跟恐怖的刑罚捆绑在一起,其实,如果我们把诸子放在一起,有一样鲜明的特征能够一眼把法家辨别出来,这就是“变革”。换句话说,法家最突出的特征是不是严刑峻法,而是主张变革。
(5)、为什么以前的世道好?是因为大家都遵守各项秩序,在家里长幼有序,走出家门君臣有序。那在春秋乱世,如何恢复秩序呢?不妨把社会最大的关系网,也就是血缘关系网重视起来,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家中,都把礼仪和道德作为维系秩序的标准,这就是儒家的“礼法”。
(6)、韩非的思想具体体现在他的文章中,这些文章被后人汇编为《韩非子》一书。全书最大的特点是从统一中国这一总目标出发,提出了一套理论和原则。而这些正是秦始皇急需的。
(7)、中国人惯于尊重过去经验,这个传统思维方式对中国哲学有巨大的影响。从孔子的时代起,多数哲学家都要找古代的权威来支持自己的学说。孔子喜欢援引的古代权威是西周的文王、周公。墨子与儒家辩论时,援引比文王、周公更古老的夏禹。孟子为能凌驾墨家之上,往往援引尧舜,因为他们是传说中比夏禹更早的圣王。最后,道家为胜过儒家和墨家,又请出伏羲、神农,据说他们比尧舜还要早几百年。而法家的主张与他们完全不同,法家坚持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不断发展进步的,这在诸子百家中难能可贵。
(8)、权术这个词也不是韩非首创,“术”的思想源自道家的“无为”思想。道家的“无为”原义是:处世不应该拘泥于某种固定的形式,只要大方向正确就可以。
(9)、要想保证法令和权术能发挥作用,还需要一样东西,这就是韩非的第三样法宝:“势”。势就是国君威严的身份。有这样一个比方:君主和权势的关系就像飞龙和云雾,飞龙有了云雾的托举才能飞得高,如果云雾散去,飞龙就会掉在地上变成蚯蚓。
(10)、韩非子乃集法家之大成着,说起励志,韩非子天生口吃,然尔却能自强学习,腹有诗书万卷,笔可生花千朵。今日仍然脍炙人口的讳疾忌医、滥竽充数、自相矛盾、守株待兔等经典寓言皆出自韩非子笔下。韩非子的文章说理精密,文锋犀利,议论透辟,推证事理,切中要害。韩非子的文章构思精巧,描写大胆,语言幽默,于平实中见奇妙,具有耐人寻味、警策世人的艺术效果。
(11)、墨子强烈反对孔子的“仁者爱人”思想,因为孔子的“仁者爱人”,并不是真爱,他是有差别的。墨子认为这绝对不是真爱,真正的仁者,要爱天下所有的人,这叫作“兼爱”。
(12)、韩非死后12年间,秦国统一全国。即使秦朝灭亡,韩非的学说也一直都是古代统治阶级治国的思想基础。
(13)、庄子:战国时道家的代表人物,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道家学说和唯心哲学,认为世界就是“我”的主观产物。
(14)、为了实现能让公平的受教育目的,往圣学所有师生必须严格遵守校纪学规,一有触犯无论是谁,上至校长下至学生,应一律按校纪校规处理不讲情面!
(15)、(本文摘自《韩非与法治》自序,标题为编辑所拟)
(16)、后来,皇帝发现走向外朝的尚书跟自己也距离远了,就又想到一招,干脆把宰相这个职务变成一种临时性的职务。所以,从唐高宗开始,实际承担宰相职务的人必须得挂个临时性的头衔,名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只有临时获得这个头衔,这个官员才能处理宰相的工作。
(17)、在“法”、“术”、“势”三者之间,“法”是根本,“势”是基本前提,“术”是执行“法”的必要方法。他列举“千钧得船则浮,锱铢失船则沉”说明“势”的重要,又列举“弃隐栝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功,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不能治三家”作例子,说明“法”的重要,“法”、“术”、“势”三者缺一不可,相辅为用。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18)、韩非子在其《韩非子》里面有《解老》与《喻老》两篇,直述自己思想源自于老子,故后世称之为道法家,意味从道家里面延伸出来的新法家思想。从思想上说,韩非子是法家的集大成者;从政治上说,商鞅是法家最杰出的人物。商鞅以其思想和行动,创造了一个国家的富强,奠定了天下统一的基础,开创了一个新时代。法家这两个巅峰人物,都从老子那里得到了丰富的营养。
(19)、提到“法”,我们会想到公平公正,令行禁止,其实这里的“法”,跟我们现代的“法”是有根本区别的。韩非所说的“法”,其实是把国君意志制度化。追求赏罚分明只是手段,目的是帮助国君更好地支配所有人。
(20)、孔墨都对现世不满,也怀疑未来的有无,所以只好到上古的世代里去寻找乌托邦。在他们看来,人类的美好时代,早已经过去了,越往后,只会越糟糕。他们的理想国,便是回到上古,再不济,也得原路倒着走,回到礼崩乐坏之前的周公时代。
2、韩非子的思想哪些在今天依然具有价值和意义
(1)、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2)、另一方面,从社会生产来看,七国各有特产,齐国出产盐和铁,楚国出产木材,秦国有毛皮和革制品,分裂的局面就意味着各种税收和门槛,非常不利于物资的快速流通,所以人们也希望出现一个统一社会。
(3)、对于该书的学术贡献,通过以上的内容简介可知其要。以下就其特点做一述评。
(4)、当时,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5)、在韩非看来,一个理想的国家,社会的治理结构,越扁平越好,不需要太多的阶层,也不需要太多的行当,除了君主,只需要官吏、农民、士兵即可。既不需要权贵阶级,也不需要中产阶级,如果能消灭二者,那最好。消灭不了,也要予以限制。一个完美的君主集权的社会,有农民和士兵,就足够了,连工人也最好不要。
(6)、君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的封建国家。秦始皇就是采用他的学说,统一了中国,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
(7)、韩非子主张“以法治国”,法治的对象是广大臣民,除国君意外,不论贵贱,一律要受法的约束,“法不阿贵”。
(8)、法家不同于纵横家,在于有着完整的思想体系;而法家又不同于道、儒、墨三家,在于法家代表人物积极投身于政治活动,准确说就是变法图强,因此法家在当时就不仅仅是一种学说,更是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运动,这也就决定了在先秦的诸子百家中,法家对当时的社会进步和时代变迁发挥了最积极重要的作用。事实上,由于春秋早期的管仲时期法家思想的萌芽已经产生,因此整个春秋战国时期的治国理念或多或少都已受到法家思想的影响。同时,由于春秋战国时期文武分职并未完全定型,作为贵族阶层的卿、大夫还没有太明确的分工,常常是平时管理政事,战时带兵打仗;并且由于战争频繁,使得军事成为当时治国的第一要务,因此在这一时期,治国和治军之间并没有形成十分明显的区分,而治军理念也同样深受法家思想的影响。产生于这一时期的著名兵书经典《孙子兵法》开篇就写到:“故校之以计而索其情,曰: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其中“法令孰行”、“赏罚孰明”都体现了军队法治的思想。在当时,以“周礼”为核心的旧秩序逐渐瓦解,而法家思想所倡导的新秩序正在形成,体现在当时的治军理念中就是“礼”与“法”相结合的思想,例如《司马法》中提到:“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法家代表人物吴起在《吴子》中强调法令明,赏罚信的同时,也提出:“制国治军,必教之以礼,励之以义”。通过“律”和“法”来治军,除了体现在这一时期的治军理论中之外,也贯穿在军事家们的治军实践当中:兵家是诸子百家中将实现军事目的当作第一目标的思想流派,代表人物孙武在练兵时,仅因一次军训成绩不理想,就凭“已明而不知罪者,吏士之罪也”将两名宫女斩首的做法,虽然有失草菅人命;春秋末期著名军事家司马穰苴因“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将监军庄贾斩首更难免有借“执法”清除异己之嫌疑,但是,在当时“礼崩乐坏”、人心散乱的时代背景下,由于旧秩序“礼”的缺失,这些看似偏激的做法恰恰对于建立新秩序“法”的威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9)、”马上进攻韩国索要韩非,韩非到了秦国,得到了李斯的信任,却遭到了李斯的嫉妒。韩非上书秦王:先进攻赵国和齐国,后进攻韩国。李斯便以此为借口,说韩非是韩国派来的奸细。秦王受蒙蔽,便把韩非治罪。韩非想向秦王解释,但无法得见,李斯则派人给韩非送去毒药,逼迫他自杀。后来秦王后悔,想要赦免,韩非却已经死了。
(10)、很多国君也先后试过这些方法,但要么是见效太慢,要么太片面。那什么方法是见效比较快,而且全面系统呢?
(11)、家是先秦诸子中对法律最为重视的一派。他们以主张“以法治国”的“法治”而闻名,而且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论和方法。这为后来建立的中央集权的秦朝提供了有效的理论依据,后来的汉朝继承了秦朝的集权体制以及法律体制,这就是我国古代封建社会的政治与法制主体。
(12)、到了明朝,皇帝觉得无论叫什么名字、无论是长期还是临时,留着宰相这样一个权力位置就很不舒坦。所以,明朝皇帝废掉了宰相,由自己亲自管理六部。但直接管理具体事务,皇帝工作就太繁重了。
(13)、问题一:韩非到底提出了什么主张,帮助嬴政统一全国?
(14)、法家在法理学方面做出了贡献,对于法律的起源、本质、作用以及法律同社会经济、时代要求、国家政权、伦理道德、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以及人口、人性的关系等基本的问题都做了探讨,而且卓有成效。
(15)、《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16)、你可能听过“外儒内法”。一般的解释是:儒家注意道德礼仪,听起来很体面;而法家常常功利严苛,虽然有利于统治,但见不得人,所以后来的统治者就用温情脉脉的儒学包裹着法家思想来统治民众。既达到了统治目的,同时面子上也能过得去。
(17)、首先,观点新颖,视角独特。我们对于韩非子的了解,特别是对其政治思想的了解,正如文初提到的那样,作为传统思想中唯一可以被称作“政治学”的学派之集大成者,韩非一向是被诟病的,这也成为秦汉以来的“常识”。历史上偶有质疑于此者,便是韩非子思想被利用之时。该书则从学理上对韩非子的政治思想条分缕析,力图使我们认识一个较为接近历史真实的思想图景,其中很多观点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的论证并没有使我们感到他在强行为韩非子翻案。
(18)、韩非在国家政体方面主张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国家,韩非子的“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思想,是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韩非还继承了荀子关于封建专制的一些思想,并进一步理论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的倡导者。
(19)、据史书记载,秦始皇是一个长着鸡胸的人。他为了建立起一个以牺牲其它一切形式的生命为代价的专制制度,即皇帝制,他便吸收了鸡的专制性格而为我们建立了一个专制社会。据科学家的研究成果,任意的几只鸡关在一起,一开始会乱作一团,彼此相互啄食。最强暴的鸡可以随意地啄食所有的鸡,第二强壮的鸡除了被一只鸡啄食外,可以啄食剩下的鸡。这样一级一级地下去,直到最后一只鸡,它被所有的鸡啄食,而不敢啄食别的鸡。从某种意义上,我国历时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就是一个鸡的专制社会。
(20)、比如,国力强大需要国富兵强,那就奖励民众好好种地、打仗。这时,吃白食的旧贵族必然要进行反扑,他们会把几百年前某位祖宗定下的某个规矩搬出来。
3、韩非子的思想主要是和哪个相结合
(1)、所以,韩非更加坚信,什么礼仪道德都行不通,什么血缘关系都靠不住,要想建立秩序得找到新的支撑点。韩非找到的这个支撑点,就是人“天生自利”的本性。韩非继承了荀子的观点,认为“人性本恶”,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
(2)、(夏海先生作品集)韩非与法治(精)+国学溯源+孟子与政治+国学要义(精)
(3)、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4)、除掉了那些不听话、不劳动、不为我所用的人,国家就好管理了。君主一声令下,耕田的耕田,打仗的打仗,一手拿胡萝卜,一手拿大棒,相当完美。至于什么学校、娱乐,统统不要,根本不需要经史子集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知识越多越反动,只要会背法律条文,会看大字报就可以了。也不需要听学者们胡咧咧,思想啊,艺术啊,那些东西,既危险又没什么用。谁要是想学点什么,以吏为师就可以了。
(5)、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他主张“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执要,四方来效”(《韩非子·物权》),国家的大权,要集中在君主(“圣人”)一人手里,君主必须有权有势,才能治理天下,“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韩非子·人主》)。为此,君主应该使用各种手段清除世袭的奴隶主贵族,“散其d”“夺其辅”(《韩非子·主道》);同时,选拔一批经过实践锻炼的封建官吏来取代他们,“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韩非子还主张改革和实行法治,要求“废先王之教”(《韩非子·问田》),“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他强调制定了“法”,就要严格执行,任何人也不能例外,做到“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还认为只有实行严刑重罚,人民才会顺从,社会才能安定,封建统治才能巩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6)、法教是与礼教相对立的。在秦未统一六国时,秦孝公就同商鞅、甘龙、杜挚三大夫讨论正法之本,商鞅掌握秦国政权后,便强调以法治取代礼治。所谓知者作法而贤者更礼(《商君书·更法》)。他还写了奏书,陈述明主忠民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商君书·慎法》)。
(7)、比较典型的是后来的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对“法”和“术”的发扬与运用。韩非子的“法”的思想精要就在于严法度,明赏罚,运用在治军当中则是以法治军,赏信罚必,而我国历代著名军事家对于“法”在军队管理中的作用都很重视。东汉末年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在《遗令》中提到:“吾在军中执法是也”;三国时期著名军事家诸葛亮《将苑●威令》中有:“夫一人之身,百万之众,束肩敛息,踵足俯听,莫敢仰视者,法制使然也”;五代石敬瑭《严约军法敕》中有:“古之用兵,必先立法”;明《兵经●勒》中说:“胜天下者不驰法”;《草路经略●军刑》中说:“欲节制则不得不立法”。
(8)、韩非认为,既然困境是由乱世引起的,那么最好的办法,便是结束乱世,实现统一。于是乎,建立一个统一的而非分裂的、君主集权的而非贵族擅权的、郡县制的而非分封制的大一统帝国,便是他的最高理想。
(9)、韩非子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权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君权是神圣不可侵犯,君主应当运用苛刑峻法重赏来御臣治民,以建立一个君主集权的封建国家。
(10)、韩非子的进化历史观在当时是进步的。他看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并用这种发展的观点去分析人类社会。
(11)、当然,每一个学派的思想家,并不希望自己的思想,仅仅是藏之山林,束之高阁,他们希望自己的思想,能运用到现实社会中,能参与国家的治理,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和社会理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的思想,其实都是政治理想。
(12)、韩非所处的时代是战国晚期,而作为一个思想史阶段,战国晚期对于整个战国时代来说,不仅是它的接续和继承,更多的是一种背叛与断裂。在思想上的表现是,战国是思想创造的时代,战国后期则更多是思想实验的时代;战国诸子重分,而后期诸子重合,其中一个例子就是先秦诸子思想由“差异”到“共识”的转变。作者以这个转换为视角,以考察“共识”视域中的儒法关系为切入点,认为在“救世”情怀方面,先秦诸子存在“共识”;在基本的政治价值层面,先秦诸子思想都同源于“古之道术”。因此,作者对“儒法合流”的传统说法提出质疑,认为这种说法“未能摆脱基于学派差异与分歧而形成的‘儒法斗争’的思路,这种思路抽空了法家政治思想中基本的政治价值而将其转手归属给了儒家”。(第92页)这样,通过这个视角的考察,韩非政治思想的时代特点与价值就凸显出来。
(13)、☆本书一个特点是并非只论韩非及其思想,而是将韩非置于春秋战国的大背景下,系统梳理韩非思想的形成过程及特点。其中包括韩非与孔孟思想的比较,韩非对先秦诸子思想的吸收,韩非对法家代表人物商鞅、申不害、慎到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等等。从而为我们呈现了集法、术、势于一身的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形象。
(14)、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秦始皇统一中国后采取的许多政治措施,就是韩非理论的应用和发展。
(15)、汉代之后儒学肯定是无可争议的官方主流,法家怎么可能干得过儒家呢?
(16)、在中国思想界以儒家、墨家为显学,崇尚“法先王”和“复古”,韩非子的观点是反对复古,主张因时制宜。韩非子根据当时的形势情况,主张法治,提出重赏、重罚、重农、重战四个政策。韩非子提倡君权神授,自秦以后,中国历代封建王朝的治国理念都颇受韩非子学说的影响。
(17)、有人把韩非看作中国思想史上一位枢纽性的人物。一方面“承前”,为秦王统一全国提供理论方案,另一方面“启后”,秦汉之后,韩非的这套东西长期被古代中国帝王使用。
(18)、这样看来,韩非根本没来得及为秦国效力,为什么说秦王统一全国的政策是按照韩非的理论制定的呢?
(19)、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20)、韩非子反对政治治理的原则建构在私人情感联系与当代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上,主张将人的自利本性作为社会秩序建立的前提,强调君主统制视为一切事物的决策核心。
4、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在哪个国家得以实现
(1)、当然,该书也有一些疏失之处。如第四章在述及孟子批判杨朱思想,其实孟子所批评的是他自己理解的“杨朱思想”,亦即属于杨朱思想的“效果”,此时,该书并没有将“理论动机—实践效果”的原则贯彻于此;在论述韩非“法权高于君权的主张”时,亦可以结合老子“道法自然”的思想,进一步阐述,使论证再充实些。战国后期和秦汉之际,是中国历史特别是思想史上的重要阶段,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精神,多形成于此。作为其中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家,其代表人物韩非的思想影响应该不止于秦汉,但作者对于此的论述难免使人感到意犹未尽。然而,与全书多处可见的精彩论证相比,以上的瑕疵并不影响该书的价值。
(2)、《韩非子》是战国末期韩国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的著作。这部书现存五十五篇,约十余万言,大部分为韩非自己的作品。《韩非子》一书,重点宣扬了韩非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达到了先秦法家理论的最高峰,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武器,同时,也为以后的封建专制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
(3)、为了使君主的神圣权力不受侵犯,韩非主张尊君卑臣,并提出要“强公室,杜私门”,主张对那些私门势力和好比恶虎一样的权臣,要散其d收其余,闭其门,夺其辅,予以坚决铲除和镇压。
(4)、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他的形上思想资源是道家学说,“归本于黄老”,主题是老子“道”的理念及其“无为而治”的政治思想;形下思想资源则是先秦法家的不同派别,主要是商鞅之法、申不害之术和慎到之势。
(5)、能够战胜自己的人才是强者,能够认清自己的人才是明智的。因为韩非从小时候开始说话结巴,所以他不善于表达,更不善于和别人争辩,但能够自知自身存在的不足,弥补自己说话方面没有口才的不足,把思想寄托在笔尖上,著书传世。他能够自知不足之处,这可以说是他的智慧之处。韩非最初在韩国,他想为自己的国家做出贡献,曾多次进谏韩国的君王,但每次君王都忽视他的谏言,无法得到重视。他知道自己的处境,但却战胜了私人情感的欲望,放弃了自己的家乡,来到了秦国,为秦国提供法家思想,成就了伟大的思想家。这就是韩非能够战胜自己的欲望,体现内心强大的之处。当下,无论对于我们人生,还是国家,都有很大的参考价值,能够知明、知强,才能收获成功,国家才能久盛不衰。
(6)、夏海,浙江安吉人,法学博士。1978年入中山大学哲学系学习,1982年分配到中央国家机关工作,1999年考入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系攻读博士学位。长期坚持国学和传统文化研究,近年来出版多部著作,主要有《论语与人生》《品读国学经典》《老子与哲学》《国学要义》《孟子与政治》《国学溯源》等。
(7)、虽然该著作名称是《韩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然而全书对韩非子政治思想的具体阐述只有不到四分之三的篇幅。该书由上、下两篇和余论组成。
(8)、韩非子是战国末期带有唯物主义色彩的哲学家,是法家思想之集大成者。韩非目睹战国后期的韩国积贫积弱,多次上书韩王,希望改变当时治国不务法制、养非所用、用非所养的情况,但其主张始终得不到采纳。
(9)、为了提升国力,秦国保持着开放态度,吸纳各国人才来到秦国,甚至秦国最有名的那些宰相都不是本国人,比如范雎和张仪是魏国人;魏冉是楚国人;商鞅是卫国人。但这么多人来到秦国,难免有包藏祸心的。
(10)、韩非是春秋战国时期最后一位被称为“子”的思想家,他不仅是法家的集大成者,而且综合吸收了儒家、道家等学派的思想。韩非虽然没有在秦国任职,但秦国统一全国的政策就是依照韩非的理论制定的。
(11)、韩非子论著的核心政治思想就在于法、术、势的结合,而这一点则是源于吸收了法家各位前辈的不同思想。韩非子之前的法家,虽然没有像儒、墨两家那样出现明显的派系分别,不同的代表人物却也有着重视法、术、势的区分。商鞅重视“法”,主张“壹赏”、“壹刑”,“壹教”,崇尚依法度,废私仪;申不害则重视“术”,认为“为人君者操契以责其名”,“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主张国君应该掌握“循名责实”的监督、任用、考核臣下方法,并且通过“术”来加以应用;慎到“由道而法”,由“学黄老道德之术”的“无为而治”,进而认为“治国无其法则乱”、“为人君者不多听”,重视“法治”、“君权”的“势”的作用。到了韩非子这里,对应道家“无为而治”的“势”,为了克制孙氏之儒所认为“人性恶”而指定的“法”,将名家的“名实”理论付之于实践的“术”,被有机的结合在一起。韩非子认为,单凭商鞅之“法”,则“法不勤饰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最终法治难以推行;单凭申不害之“术”,则“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会导致法治的混乱;单凭慎到之“势”,则“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会导致“应慎子者”“便治而利乱”,无法解决单纯“势治”的矛盾,因此需要通过“法”达到“抱法处势则治”,弥补“势”的不足。因此,韩非子认为,在治理国家的过程中,“势”即国君的“权势”是核心,而“法”和“术”则是维护这个核心的两种不可缺少的手腕。他指出,国君应该依赖权势“君持柄以处世,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凡明主之治国,任其势”(《韩非子●八经》);同时要重视“法”的地位,严法治,明赏罚,“以法为本”(《韩非子●饰邪》),“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赏不加于无功,罚不加于无罪”《韩非子●难一》,“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韩非子●内储说上》);还要注重“术”的运用,“术者,因任而设官,循名而责时,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韩非子●定法》),“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君无术则蔽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无皆帝王之具也”(《韩非子●难三》)。
(12)、 与儒墨相同,韩非同样坚持尚贤。如“人君之所任,非辩智则修洁也”(《八说》),“明主之道,取于任,贤于官”(《八经》),均指出高明领导的用人之道应是录用有德有才之人,让其担任各种管理职务,并在《人主》《八奸》等文中多次重申。但是,韩非所坚持之“贤”,其内涵实质与其他诸家存在明显不同,乃是以人性自私论为基础前提,坚持的是宁“上(尚)法”而“不上(尚)贤”(《忠孝》)、“使法择人”而“不自举”、“使法量度”而“不自度”(《有度》)的重法治思想。即“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忠孝》),要求人才不仅要深明法纪,自觉守法、严格执法,而且要埋头苦干、以身作则,为君主尽心尽力彰明法度、推行法治。倘不符合以法度为准绳衡量是非得失这一标准,则无论是传说中的尧舜,还是世俗中“简上不求见”的贤士、“贞信之行”的信士,“不战功而尊”“不事力而衣食”的所谓贤能,都不能称之为明君贤臣。必须坚持“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本着“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的原则,把“或在山林薮泽岩穴之间,或在囹圄緤绁缠索之中,或在割烹刍牧饭牛之事”(《说疑》),但能彰明法度、便国利民之贤才选拔出来,加以重用。同时,对于“五奸”“五意”“不令之民”“谄谀之臣”等“游意于法之外”(《有度》)妨碍法治建设之徒,不管有无才学,都应严厉制裁,做到治国安邦唯法治人才是举。
(13)、秦国的国力虽然相对强大,但万一其他六个国家联合起来,秦国也无法做到以一敌六。当时对外的问题还不是最麻烦的,因为秦国也可以通过外交手段,瓦解六国之间的联盟,各个击破。秦国内部的问题才是影响秦国统一全国最大的绊脚石。
(14)、在认识论方面,韩非受荀况的影响最大。他认为,人们的认识都必须依赖于感觉器官,人的眼睛能看东西,耳朵能听声音,心能思考问题,这都是人具有的自然属性,所以他称之为“天明”、“天聪”、“天智”。他清楚地说明了人的感觉和思维器官与认识对象的关系,坚持了唯物主义的认识路线。在认识方法上,韩非主张“去喜去恶”,切忌主观偏见和先入为主的成见来左右人们的认识。检验认识的标准上,则提出了“参验”的方法。韩非所说的“参验”,就是对各种情况在进行排列分类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分析,然后检查验证认识的正确与否。他认为只有按认识的规律办事,才能“得事理则必成功”。反之,就是主观的妄想和臆测,这样就必然失败。韩非的认识论,虽然还属于朴素唯物论的范畴,但它的理论思维水平,无疑是先秦思想家中最高的。
(15)、后来法家的观点逐渐出现了。法家学派认为国君为了更好地统治,那就应该务实一点,主动变革。什么能提高国力那就做什么,什么阻碍国力发展就清除掉什么。
(16)、再者,体例独创,方法论意识明确。教科书式的论著体例,长于说事,短于论理。该书则采取了问题意识的体例,即围绕韩非政治思想这个主题,将涉及的主要问题予以运思,大问题以章,其中的小问题以节,逐个突破,看似形散,实则神聚。如韩非“专制论”是学界影响较大的观点,该书则用一章的篇幅以详细考察其来龙去脉及得失。方法论观念的淡薄,在一段时间以来的中国思想史研究中表现尤其明显。近些年来,有学者提出了“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的历史”的思想史理念,这就在“由子书到子书”、“由思想到思想”或者“由社会到思想”的研究套路之外,大大拓展了思想史研究的范围和资料范围。我们不能排除思想家对历史进程的影响,但也不能夸大这种影响。我们应该拓宽思想史的研究视野,从历史中发现并考察思想的轨迹。该书研究的是韩非的政治思想,其中也有对先秦诸子思想的探讨。在研究的过程中,作者并没有罗列法、术、势、仁政、无为等概念及其阐述,而是从历史出发,侧重探讨该时期所形成的普遍的政治思想共识,把该时期的政治思想从众多的具体主张中抽绎出来。这也意味着作者不仅看重思想家的言论,也注重其历史活动及影响的考察。这样的研究思路,就会促成一种从历史中发现思想的研究方法。这也是不同于“一般知识、思想与信仰世界的历史”的一种新研究方法的尝试运用。
(17)、比如,韩国担心秦国吞并自己,就派了一个人去秦国说服秦王举全国之力搞水利工程,这样秦国就没有剩余足够的力量攻打韩国了,秦国兼并六国的步伐也会被打乱。秦王看着手下一帮臣僚,他也常常猜不透哪个是忠哪个是奸,无法做到非常有效地管理。
(18)、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19)、这种思想在战国的大变革时期对打击奴隶主贵族特权,是有积极意义的。
(20)、接下来,我们就围绕下面两个问题来了解韩非的重要意义。
5、韩非子的思想主张在当时的积极作用
(1)、老子在政治上主张“无为”,反对采用严刑峻法,对后代的政治有很大的影响。
(2)、但到韩非这里,“无为”被解释为“君无为,法无不为”。意思是具体的事情君主应该靠法律来解决,而君主本人为了控制群臣,不应该有特定的喜好或者厌恶,这样就不会被臣子猜测掌握了。
(3)、韩非子继承和总结了战国时期法家的思想和实践,提出了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法家实践理论。韩非的这些主张,反映了新兴封建地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为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提供了理论依据。
(4)、撇开韩非子“主利在有能而任官,臣利在无能而得事”、“群臣皆有阳虎之心”等认为人性极端自私的偏激观点,以及“遗诏诡使”、“心藏不露”等帝王权谋之术不谈,单就“术”的层面“循名责实”、“明说以诱避过”、“明察照群臣”等积极思想,对与我国传统的治军理念和治军实践还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我国历代军事家善于运用“术”来驾驭下属的著述和事例很多,这里仅以戚继光治军为例。戚继光是明代著名军事家、抗倭将领,他在著作《纪效新书》中写道:“割取亡兵的死头,杀被掳的男子,污被掳的妇人,甚至妄杀平民假充贼级,天理不容,王法不宥者,有犯,决以军法从事抵命。此谆谆真正化诲,你若不听,军法无情,慎之慎之。”对于当时割取无辜百姓人头冒领战功的恶行,戚继光不仅“循名责实”,并且明察秋毫,还通过晓之以情,喻之以理,“明说以诱避过”,正当地使用“术”,在制止士卒犯罪,整治军队纪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5)、当时的背景是:战国末期,各国间连年发生着战争,大国兼并小国,最后只剩下七个国家。一方面,民众饱受战争苦难,希望有个稳定的生活环境。如果七国能够合并为一个国家,就不会有那么多仗可打了。所以,普通民众非常希望统一的到来。
(6)、孟子:发展了孔子的学说,政治上主张施行仁政,并提出“民贵君轻”的思想。
(7)、总之,该书不仅细致分析了韩非子政治思想,而且揭示了其蕴涵的多种理论可能性及相关历史实践,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韩非子政治思想乃至整个传统政治思想资源的视角和途径,也为我们重新认识传统思想与现代政治文明建设之间的思想关联提供了一种具有历史眼光的借鉴和反思。
(8)、客观地说,韩非的思想理论确实存在着明显缺陷。最大的缺陷是韩非对人的看法缺乏人文精神和人道关怀,没有把人当作人来对待,不承认和尊重人的独立人格。君主管理百姓是在畜臣牧民,“夫驯乌者断其下翎,则必恃人而食,焉得不驯乎?夫明主畜臣亦然”(《外储说右上》)。一般而言,思想家都会承认和尊重人的人格。孔子倡导“仁者爱人”,儒家思想则充满着人文精神,洋溢着人性光辉。两相比较,高下立判。另一个缺陷是韩非否认道德的政治作用,“吾以是明仁义爱惠之不足用,而严刑重罚之可以治国也”(《奸劫弑臣》)。这实际是道德与政治的关系,政治能否脱离道德而存在?德国思想家康德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认为人类社会需要的是“道德的政治家”,而不需要“政治的道德家”。政治的道德家只会玩弄权术,博取个人的政治功名,醉心于阴谋诡计,必定是对政治道德的反动。而道德的政治家追求整全性与完善性,他们才是政治文明所需要的公共权力的合法正当的代理者和管理者((德)康德著,何兆武译:《永久和平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5页)。还有一个缺陷是韩非没有价值意识,把自己的思想学说仅仅视作君主的工具。政治理论必须是价值与工具的统价值规范工具,工具实现价值,价值比工具更重要。没有价值指导的政治理论,不管多么实用和有效,也难以让人信服。
(9)、尤可称道的是,韩非子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法不阿贵”的思想,主张“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这是对中国法治思想的重大贡献,对于清除贵族特权、维护法律尊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10)、为了更有效地动员全国各地的资源,中央还要加强对地方的控制,这就是“中央集权”,为了保证国君的指令能畅通无阻,那就要树立国君权威,违令者斩,这就是“君主专制”。
(11)、先秦法家学说以管仲为开山鼻祖,此后有子产、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慎到等,或有法治之理论,或具法治之事功,对韩非学术思想之形,各有其相当之影响。
(12)、韩非子的思想中有不少辩证法的因素。看到事物不断地变化着,指出“定理有存亡,有生死,有盛衰。”“物之一存一亡,乍死乍生,初盛而后衰者,不可为常。”(《解老》)他在中国哲学史上第一次提出了“矛盾论”的概念。他所讲的矛与盾的故事,对人们分析问题表达思想至今仍有着深刻的启发作用。
(13)、我们不知道,在他的理想国中,他给自己留了一个什么位置。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受了怎样的刺激,竟能怀着对人类刻骨的仇恨和蔑视,而书写下数十万言。在他眼里,所有的人,根本就不是人,都不过是些会说话的工具,无非是为伟大国家服务的牲畜,随时都应该为国家和君主而死。既不需要主见,也不需要情感和意识,让他们计划生育就计划,要他们生二胎就生二胎,一切全看统治需要。
(14)、为了实现统首要的就是尊君,强化君权。只有君主拥有绝对的权力,“定于一尊”,才能把国家的战争机器充分地发动起来,“东西南北中”、“d政军学民”,才能拧成一股绳,集中力量办大事。韩非敏锐地发现,天下之所以乱了几百年,就是因为分封制导致了天子弱而诸侯强,以至于韩赵魏三家分晋,而田氏代齐。到战国末期,尚有四公子豢养门客,鸡鸣狗盗,阻变王令,威胁君主权威。这种情况,绝对不能允许。
(15)、在韩非看来,治理国家很简单,不过“威利”而已,听话的就赏,不听话的就杀。作为君主,不能对人民太好,人民就像小孩子,你像父母一样溺爱他们,他们就会骄于爱,然后必然不把法令当回事。最好是通过严刑峻法使其敬畏法令,轻罪重罚,偷一只梨就把手砍掉,这样就没人敢犯法了。说好的赏功罚罪,就一定要坚持。就算是遭遇到了饥荒,也不能随便有功无功地就把粮食赏赐给灾民,免得坏了规矩。与其因为赏赐无功者而使国法混乱,不如让他们饿死而使国家安定。
(16)、其实,春秋战国时期并没有一个组织、学派叫“法家”,这个名称最早出自司马迁的父亲司马谈之手。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这篇文章中,把韩非、管仲等理念相似的人归类为一派,并命名“法家”。
(17)、☆本书是夏海先生对先秦诸子研究的又一力作,与此前出版的《论语与人生》《老子与哲学》《孟子与政治》成一个系列。
(18)、严刑治罪,为了使人民顺从,社会安定,国家长治久安,韩非认为必须实行严刑重罚。减轻徭役和赋税,韩非子认为严重的徭役和赋税会让臣下强大起来,不利于君王统治。
(19)、“尚贤”主张任人唯贤,反对王公贵族的任人唯亲。
(20)、在孔子的时代,虽然礼崩乐坏,但周王室好歹还是名义上的君主,诸侯干点什么都要顾及周天子的面子。到韩非所在的战国后期,各国竞争已经白热化,连周王室这个名义上的天下共主也被灭掉了。
(1)、正是历史的负面评价,引起了我对韩非的兴趣。在完成《论语与人生》《老子与哲学》《孟子与政治》的写作之后,即投入到对韩非的研究。
(2)、术是韩非思想最重要的内容,也是后人非议最多的部分。韩非是君主专制论者,他的所思所想都服从服务于君权的需要。术是韩非为君主设计的驭臣制臣的手段和方法,关键在于君主隐秘而深藏不露,“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用术,则亲爱近习莫之得闻也,不得满室”(《难三》)。
(3)、在这本书中,韩非对于个人追求的理想提出了“欲成其事,先败其事。”想要做成这件事,可能首先遇到的是失败于这件事。正如那句失败乃是成功之母。对于个人来说,尤其是年轻人,在生活工作难免会遇到挫折,有的人一蹶不振,放弃眼前拥有离成功只差一步的好机会。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时需要摆正心态,在错误的基础之上,变得更好,领会到欲成其事,先败其事的真谛;对于一个国家民族来说,法治是一个循序渐进完善的过程,也需要有“欲成其事,先败其事”的心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最初的法治可能存在不完善的情况,但这就像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在跌倒中学会了走路,在走路中学会了奔跑。法只有在不断地完善中才能“成长”,在“成长”中变得成熟。我们民族需要成长的自信,更需要这本书中所言,需要胜不骄、败不馁,人民相信我们d领导的智慧,一起共济同舟风雨,支持依法治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复兴奉献自我。
(4)、韩非虽然主张绝对君权,但也要求君主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他在《诡使》篇将君主不守法看作社会混乱的根本原因:“世之所以不治者,非下之罪,上失其道也。”《有度》篇也对君主不在法治范围内行使权力提出了尖锐批评:“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之为也。”《八经》篇则径直批判君主无视法治的政治行为将导致严重的政治后果:“上暗无度,则官擅为。”《外储说右下》篇则从正面直接要求君主应该以法治国:“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安危》篇也说:“明主之道忠法,其法忠心,故临之而法,去之而思。”《五蠹》:“故法之所非,君之所取;吏之所诛,君之所养也。法趣上下,四相反也,而无所定,虽有十黄帝不能治也。”可见,君主权力在韩非子等人的思想中仍然居于法律权力之下,君主同样要依法行事,说“明主之道,一法而不求智,固术而不慕信,故法不败,而群官无奸诈矣。”否则“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以为治。”这就是将法治摆在人治之上。
(5)、韩非的这些思想主张对秦国的影响:当时的新兴封建地主阶级迫切要求,即结束诸侯割据,建立统一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而韩非的这些思想主张刚好为他们提供了理论依据。秦始皇一统中国后,将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确立为治国思想,但秦朝刑法严酷,无异于助纣为虐,秦国最终灭亡。
(6)、后来这些著作传到了秦国,秦王政看完后,发出了“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的感叹。但韩非在出使秦国时,没有得到秦王政的信任,更被李斯、姚贾陷害,被毒死在秦狱中。
(7)、在先秦诸子百家中,法家独立门户,自成学派。法家代表人物都是当时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思想家,春秋时期有管子;战国初期有李悝、吴起,中期有商鞅、申不害、慎到,后期有韩非、李斯。他们的功业全面改变了先秦时期的政治版图,他们的思想深远影响了传统社会的政治体制。韩非是法家集大成者,他以法为核心,建构了法、术、势三位一体的政治思想大厦。韩非的思想对于秦始皇建立大一统的封建专制王朝,发挥了重要的思想奠基和理论指导作用。美国学者本杰明·史华兹指出:“李斯不是一个强有力的理论家,但显然是一位灵活而富于直觉的政治权谋家,正是李斯在将其同学发明的理论付诸实施的过程中起了更大的作用。”((美)本杰明·史华兹著,程刚译:《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353页)
(8)、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而这个道,是天地间的最高法则,是推进宇宙万物、人类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它是高于天地鬼神而存在的。天地和人类社会,都要遵循“道法自然”的规则,而“道法自然”,其实是说要按照事物本来的样子,而不是按照人类所想要的样子。在“道法自然”思想的影响下,老子提出了自己的人生观和政治观。
(9)、其次,治国先要治吏。在新的形势下,光靠商鞅的“法”,一赏一罚,已经跟不上统一斗争的需要了,必须要把慎到的“势(君主权威)”和申不害的“术(帝王之术)”也融合进来,形成组合拳,再加上“六微七术”等谋略,才能有效控御官吏。君主对待臣下,绝不能仁慈,要像劈削树木那样,不定时地予以杀戮或者奖赏,使其务必长期处于惊惧之中。官吏们越惊恐,就越听话,君主的权威就越巩固,政策的执行就不会打折扣,从中央到地方,才能如臂使指。
(10)、为了能让变革成果落地并长期维持,就必须颁布法令,并且严格执行法令。所以,法家变革者都认同“法”的重要性,“法家”这个名称就是这么来的。但有的时候民众不长记性,犯过的错误还要犯,那就加重刑罚,打疼了就长记性了。所以法家常常和严刑峻法联系在一起。
(11)、《民间习俗丨今日冬至,这些民间习俗你都知道吗?》
(12)、下篇分为两章,主要考察韩非子政治思想的价值层面和应用层面的关联,这也是全书的重点。第四章着重分析了韩非子与先秦诸子在政治思想价值层面的共识,主要体现在“天人”同构与“有道”社会的思维模式、“国无君不可以为治”的秩序情结和“立天子以为天下”的价值追求三个方面,同时也揭示了韩非子政治思想的政治正义性。第五章对韩非子政治思想的现实取向和现实对策进行了探讨,从“应时史观”、“通权思想”和“参验思想”三个方面的考察得出韩非子的政治思维是服务于其现实主义政治思想的,认为其现实主义是有利于政治价值和政治理想实现的现实主义,而非置政治理想和政治价值于不顾的“非道德主义”的现实主义。韩非子政治思想的现实对策方面:其一是如何调适政治秩序与政治正义之间内在矛盾的问题,韩非子更倾向于在维护既有“政治秩序”的前提下稳步实现“政治正义”;其二是在“当今争于气力”的时代如何生存与发展的问题,韩非子强调富国强兵,重农抑商,惩治重臣,移风易俗。
(13)、韩非认为,君臣处于不同的利益关系中。《韩非子·内储说下》:“君臣之利异。”君臣之间的关系只能是利益互惠关系,《韩非子·难一》:“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慰,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为了使君主能够行使他的权力,防范、识别、打击臣下,韩非吸收了申不害限制官员权力,客观度量臣子的能力与成绩的体系的术。《韩非子·定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韩非子·和氏》:“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则法则浮萌趋于耕战,而游民危于战阵。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因为术是君主所行使的阴谋诡计,所以,术要秘而不宣。君主要不露声色,不要使群臣知晓自己的意图。《韩非子·难三》:“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而赏与罚就是两种强有力的术,《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徵》:“赏罚者,利器也。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以壅主。”君主应该做到有功必赏、有罪必罚,《韩非子·二柄》:“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赏的功能在于使人们获得切实的利益,罚的功能在于通过有效威慑使人们不敢作奸犯科,誉的功能则在于提升人们的荣誉感,毁的功能在于让人们在价值观念层面产生道德耻感。《韩非子·八经》:“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为了使用术,君王还必须以势压人。因为君王一旦失去其势,整个权力系统就会崩溃。因此,君主必须根据法及当时的形势来保持和运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韩非子·难势》:“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吾所为言势者,言人之所设也”及“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只有这样,统治者才可以安全。
(14)、为了使君主的府库充足,韩非又提出转贫为富的条件在于重农,转弱为强的条件在于重战。在《韩非了·六反》中,他称贵生之之士为降北之民,文学之士为离法之民,有能之士为牟食之民,辩智之士为伪诈之民,兼勇之之为暴徼之民,任誉之士为当死之民。这六种人为奸伪无益之人。在《韩非子·五蠹》中,他把学者、言古者、带剑者、串御者、商工之民总称五蠹,同时他把死节之士、全法之民、生利之民、整谷之民、尊上之民称为有益耕战之民。《韩非子·八说》:“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法家用强制性的权力去约束和限制人们追求利益的方式和途径,如果有人胆敢拒绝法家给出的谋利途径,放弃追求利益的权利,法家则将这类人视为“无益之民”,主张将其“除之”,这完全将百姓完全视为工具。至此,民众只有两个基本功能:生产粮食和保卫统治者,除此之外都遭到禁止。至于任何人个若想求学,他们都应当以吏为师。《韩非子·五蠹》:“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而人民都以吏为师,其最终的目的就是实现做官,导致官员至上,而形成了官本位思想。
(15)、荀子:他具有唯物思想,认为自然有自己的规律,主张“制天命而用之”,即掌握自然的变化规律而利用它,造福人类。
(16)、韩非主张社会历史进化论,认为历史是向前发展的,当代必然胜过古代;人们应该按照现实需要进行改革,不必遵循古代的传统。韩非子用进化的历史观点分析了人类历史。他把人类历史分为上古、中古、近古,当今几个阶段,进而说明不同时代有不同时代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那种想用老一套办法去治理当世之民的人都是“守株”之徒。
(17)、相对于思想家荟萃的道、儒、墨三家和政治家辈出的纵横家,法家可谓兼具了二者的特点,法家的代表人物既有思想家,也有政治家,而更多的是兼而有之。法家思想最根本的两个理论观点分别是历史进化的观点和人性恶的观点,体现前者的论述有《韩非子●五蠹》中的“夫古今异俗,新故异备”,《韩非子●心度》中的“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时移而治不易者乱”;体现后者的论述有《商君书》中的“民之性,饥而求实,劳而求佚,苦而索乐,辱而求荣”,“好爵禄恶刑罚”,《韩非子》中的“喜利畏罪,人莫不然”。现在学术界一般认为法家思想萌芽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子产;而战国时期的政治家、改革家李悝、吴起、商鞅、申不害,思想家慎到被认为是法家思想的创立者;而作为战国末期思想家的韩非子则是法家思想理论的集大成者,同时一定程度上说,正是韩非子多年总结建构的法家思想理论体系,指导了后来秦王朝建立并统一全国的实践。后来,虽然随着秦王朝的灭亡,法家作为一个思想文化流派已不复存在,但是法家思想对后来的政治军事文化尤其是治军思想依然有着深远的影响。
(18)、《如何提升国学素养?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读经典》
(19)、由于借鉴了先秦诸子各流派的思想精髓,又整合了法家内部的不同思想,韩非子的思想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家理论体系,而这一理论体系的产生对推动当时的时代进步尤其是军事方面的进步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在军事实践领域,韩非子的思想体系为秦统一六国提供了理论指导,在军事理论领域,韩非子的思想体系对当时的很多军事著作如《尉缭子》等产生了很大影响。秦国经历了商鞅变法之后,一直遵循法家思想,整顿户籍,奖励军功,重农抑商,相对于没有变法或变法不彻底的其他六国,在治国和治军方面显得更有效率,秦国的国力也由起初在战国七雄中相对较弱变成最强,充分体现了韩非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思想。而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书同文,车同轨、行同伦”,更是将韩非子的政治理想发挥到了极致,而统一过程中韩非子“法、术、势”相结合的运用无疑赋予了秦国军队更高的作战效率。这一点在当时秦国著名军事家、将领尉缭子的著作中便有所体现:《尉缭子●制谈第三》中“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体现了“势”的作用,《尉缭子●重刑令第十三》中:“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坚矣”体现了“法”的约束,《尉缭子●攻权第五》中“爱在下顺,威在上立。爱故不威故不犯。故善将者,爱与威而已”、“信在期前,事在未兆”则体现了“术”的运用。
(20)、韩非子主张建立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这种主张符合当时社会发展的潮流。
(1)、在兼爱的原则下,墨子认为每一个人,都要对社会做出贡献,甚至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在政治理想上,墨子希望建立一个完美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人人平等,人人劳作,大家互相帮助。这就相当于买保险,你去爱别人帮助别人,别人在你困难的时候,也会帮助你。国君是贤明的,在选拔人才上,是公平公开公正的。国家与国家之间,是和平相处的。很显然,墨子的思想,只是一种温情脉脉的空想。
(2)、该书虽是韩非子的研究专著,并没有仅就韩非子而论韩非子,而是将韩非子置于先秦的历史背景之中,将其思想还原于先秦诸子的“政治共识”的语境之中,使得班马以来高度被强化的诸子对立,部分地恢复到“和而不同”的本然状态。
(3)、“我们对于韩非子还能再说些什么?”套用美国学者本杰明·史华兹在其名著《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的开场白“我们对于孔子还能再说些什么”,用以形容韩非子的研究同样适用。自秦朝开始,迄于当今,兼及海外汉学,有关韩非子研究的成果,不可谓不丰富。但是,这么多的研究成果,却并没有为我们同情理解韩非子及法家思想提供足够的认识凭借。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和法家一起,在历史上一直被误读。首先,秦朝二世而亡的短祚命运使得法家思想和暴政联系在一起;其次,清末民初,西方民主思想的传入,法家又被当时思想界以“专制论”定性;再者,20世纪30年代,国家主义派提倡“法家思想复兴论”,使得法家思想与蒋介石的专制独裁统治产生了逻辑关联;最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评法批儒”运动中利用法家及韩非子大搞“影射史学”的做法,再次干扰了对法家思想的客观认识。因此,宋洪兵新著《韩非子政治思想再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即是希望重新检讨学界以往韩非子的政治思想研究的方法、立场和观点,探求先秦诸子在基本政治价值层面的思想共识,并试图建构韩非子政治思想体系的政治价值和政治策略的理论框架。
(4)、 在后人据其著作编辑而成的“帝王之书”《韩非子》中,韩非高度重视人才选拔使用并提出法、术、势相结合的法治理论,不仅帮助秦王一统六国成就霸业,而且为后世封建专制提供了有力理论依据。其中,韩非以“循天、顺人、明赏罚”(《韩非子·用人篇》,引文除特别注明,皆引自《韩非子》,以后只注篇名))用人三原则为核心,分别从立法和执法角度建构了“依法治人”的法治人才思想体系,对于今天培养造就法治人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和参考价值。
(5)、对于民众,他吸收了其老师荀子的“性本恶”理论,认为民众的本性是“恶劳而好逸”,要以法来约束民众,施刑于民,才可“禁奸于未萌”。因此他认为施刑法恰恰是爱民的表现。
(6)、到清朝,皇帝继续搞变革,他们会钦点一些人去处理要事,做的事情可能影响帝国走向,但做事的人官衔品级可能并不高,他们挤在低矮的军机处小平房里办公,商量出解决方案,先呈给皇帝过目,通过后再执行。
(7)、有学者认为韩非子是诸子百家的终结者,法家学说是诸子百家的克星。当今社会我不想与几位先生争高低,只希望往圣学的学子能分别从我们的学术中摄取精华为己所用!是故“博采众长才能相互印证,固步自封必将粗陋浅薄”!
(8)、韩非毕竟是个人才,秦王也不忍心直接杀掉他,于是就先把他关进监狱。但韩非不死,李斯心里不踏实。他派人恐吓韩非,逼迫韩非在狱中自杀,也有人说是李斯毒死了韩非。韩非的政治生涯还没有正式开始就结束了。有一天,秦王终于想通了,打算赦免韩非,但为时已晚。
(9)、在个人的道德理想上,孔子强调我们要提升自己的道德境界,做个圣人,做个君子,做个对社会有益的人。道德提升的途径,是“克己复”礼。每个人都要严格限制自己,而不是要放任欲望,然后才能达到复礼的目的。
(10)、韩非子的“势”指的是权势,运用在治军当中就是兵权。按照韩非子的观点,“势”应当操之于国君之手,如《韩非子●八经》中提到:“君持柄以处势,故令行禁止。柄者,杀生之治也;势者,胜众之资也”。运用在治军的兵权当中,有些情况就显得比较复杂。兵权实际上包括两个概念,即军队的领导权和指挥权,在古代,军队的领导权当然属于帝王;而指挥权却常常属于统兵的将帅。由于战争形势瞬息万变,因此将帅在领兵征战时,要有足够的权威及时做出决断,并且不受帝王的干预,“君命有所不受”。这就需要帝王有足够的胸襟和对将帅的信任,同时也需要将帅有足够的担当。汉代周亚夫驻守细柳营,“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不但没有受到责罚,反而受到汉文帝的提拔和重用便传为历史佳话。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尔虞我诈的封建时代,常常有野心勃勃的将领借“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而拥兵自重,甚至进而割据纷争,形成地方军阀势力;而过于强势的帝王又往往将兵权完全收归己有,甚至杀戮功臣,严重削弱了国家的军事实力。因此,在我国传统治军理念中,如何平衡“势的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完善的解决。
(11)、韩非从性恶论的观点出发,不相信人们之间有真正的互相信赖和忠诚。那么,统治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就要尽最大可能地压缩人民的权利和利益,也要相信自己的力量能够征服一切,把一切都纳入了自己的保护之下。权力不仅成为了一种政治现象,而且也成为了一种意识形态现象,它浸入到一切领域,浸入到阶级、集团、学校、舆论、家庭和私人关系之中。人君不要恃人之以爱为我,不要去希望得到人民的爱戴,而是要人君握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即使有使人不得不为我出力的方法。《韩非子·显学》:“夫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因为,权力作为维持人类社会秩序的基本要素之具有强制性特征,能够迫使他人服从。而一个君主如果没有权力,是没法统治的。因此,君主应该依靠权力意志来生存。《韩非子·八经》:“柄者,杀生之制也;势者,胜众之资也。”韩非为了帮助君主建立起统治权,便把本是维护道德的法改为维护君主权术的法,法就成为了统治者治理臣下的手段,成为了统治者的私法,成为了加强对社会约束的法,变成了专制的工具。《韩非子·有度》:“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必须布告天下,让老百姓知道。《韩非子·难三》:“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自此以后,法就成为了中国帝王手中的镇压工具,是为了执行统治者的意志,达到令行禁止的目的。因此,法实乃刑的同义语,《说文解字》:“法,刑也。”
(12)、所以韩非公开主张,君主对民众不能道德感化,而要通过“法”来把赏罚规矩立好,清晰地告诉民众:努力种地打仗就能获得官爵田产,如果作奸犯科,就要坐牢受刑。这样才能聚集民众的力量,提高生产水平和作战水平。
(13)、所谓法家,其实是相对于儒家而言的。在国家的治理上,儒家是强调德治的,这是建立在人性善的理论基础上的。而法家认为,社会很混乱,人性很自私,君主治理国家,驾驭臣下,绝对要用严刑峻法来治理。
(14)、韩非子的认识论继承了先秦哲学中的唯物主义的思想传统。他提出的反对“前识”和“因参验而审言辞”的观点,在中国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韩非子反对“前识”的观点。所谓“前识”,就是先验论。韩非主张“虚以静后”,通过观察事物得到认识而非妄加揣测。韩非子提出了“循名实而定是非,因参验而审言辞”(《奸劫弑君》)的着名论题。“参”就是比较研究,“验”就是用行动来检验,就是实践。韩非认为,不经过实践(参验)而硬说是如何如何,是无知的表现;不能确定的东西而照着去做,是自欺欺人。因此他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
(15)、韩非子另主张“名实相符”,认为君主应根据臣民的言论与实绩是否相符来决定功过赏罚。
(16)、思想家们都希望能主宰现实的政治,若不然,退而求其次,做个帝王师也是极好的。柏拉图想,孔墨韩非们也想。
(17)、其次,立论诚恳,视野开阔。虽然“批判”之风的学术研究已成历史,但贯彻历史主义的态度于思想史研究之中却非易事。令人欣喜的是,该书很好地做到了这点。作者对韩非子的政治思想采取了“同情之理解”,比如第四章最后谈到韩非子的“法治”体系中,存在着最高权力(君权)没有受到法律有效的约束和限制。作者以为若一味地以此批判法家的“法治”,“势必抹杀掉韩非子在君主政治时代想方设法约束、限制君权滥用、实行理性政治的那份良苦用心和理论努力”,“对韩非子的政治思想实在难以称之为‘了解之同情’”(第189页)。
(18)、研读韩非,首先要有定力,不为其刻薄寡恩左右情绪;同时要有理性,在仔细梳理韩非思想的过程中,汲取精华,剔除糟粕,还韩非一个真实的面目。有的学者评价孔子、老子和韩非的不同特质,或许可以作为参考,“如果说孔子的伟大是中正的伟大,老子的伟大是超越的伟大,那么韩非的伟大,则是倾斜的伟大了”(杨义著:《韩非子还原》,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5页)。
(19)、孟子主张性本善,认为生生下来就具有善性,善性是人所固有的道德品质。
(20)、在国家的治理上,老子强调“无为而治”。“无为而治”不是什么都不去做,什么都不要去管,实行一种无政府主义,而是说要按照道的法则,去治理国家。用老子的话说,“治大国如烹小鲜”,你不要去瞎折腾,因为“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要给老百姓以自由生活的空间。在这个逻辑下面,老子更是提出了“小国寡民”的国家模式。追求一种“鸡犬之声相闻,而老死不相往来”的模式。
(1)、法治改革,独尊法家,这是韩非作为法家代表的精髓所在,提出了法、势、术相统一的“法治”思想体系,假若不重视“法”,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2)、他认为推广仁义都是在空谈,他的“法治思想”反对着“儒家思想”,君主应该采用手段统一自己的权利,将所有的权利统一起来,治理国家应该制定法律,无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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